招聘对象及条件
社会服务岗(公益性协管员)
(一)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(满足以下四类其中一项):
1、女性满四十周岁以上、五十周岁以下人员(1973年12月1日至1983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)和男性满五十周岁以上、六十周岁以下人员(1963年12月1日至1973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);
2、残疾人员;
3、“零就业家庭”人员(现役军人配偶按照相关政策执行);
4、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(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需连续中断缴费1年以上)。
(二)北京市丰台区城镇户籍人员,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,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、语言表达能力;
(三)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;
(四)其它应符合条件。
1、遵守宪法和法律。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,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,不得参加报考;
2、具有良好的品行。思想政治素质好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;
3、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,身体可视部分不得有纹身;
4、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、语言表达、公文写作能力,能熟练使用Word、Excel等办公软件;
5、本次招聘实行统招统分,工作中服从岗位调剂,服从街道城市协管员队伍体制改革的统一安排;
6、同等条件下,中共党员、退役军人、现役军人配偶、有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。
7、招聘单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推荐阅读》》》2023丰台街道办事处城市协管员招聘公告(附报名表下载)
#add_ewm_content img{display:none}