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得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,生活用品粮、油、肉、蛋、布、煤、洋车等,要用票证按指标购买。粮、油、肉、蛋只供城镇职工。布、煤、洋车农民也有份。
那时候,姐姐在北京六一幼儿园工作,每月工资20多元,粮票28斤,半斤肉 票。
家里二哥算是好劳力,爸爸妈妈都是弱劳力,挣一年工分也分不到多少钱。买粮、布、油等都要用票证。爸爸每月都要给姐姐写信,主要是要钱要粮票。
姐姐每月回信时信封里都装上5斤粮票,另寄上5元钱。这5元钱、5斤粮票,在那时候太管用了。她虽是孝敬爸妈的,我们兄弟也借了光。
忘记了是哪一年,农民每人一年供应布票18.5尺,凭布票到供销社去撕洋布。那时候好多商品都带洋字,如洋火、洋油、洋胰子、洋车等,可能都是外国进口的吧。
煤票记得旧历年每人20斤,要到县城煤场去买,主要是煤球。要拱着驴带着驮笼或用手推车去买,起早就去排队,下午才能买回来。
买洋车的事,那时我在生产队当果树技术员,结识了县林业局老刘。老刘的妻子在城关信用社工作,是她给了我一张购买自行车的票证。
记得当时家里卖了一头肥猪,价值180多元。用卖猪钱从县城自行车店买了一辆天津“红旗牌”自行车。
至于农民吃油吃肉,吃油是自家用棉花籽或芝麻换点油吃,一家人一年也吃不上几斤油,有时炒菜用几个蓖麻籽捣碎放在锅底榨油;吃肉只能中秋节或旧历年吃一点,靠卖供销社肥猪换几斤肉票,有时生产队旧历年也分点肉。
如今商品极其丰富,票证早已成为记忆。